4月10日,全国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视频推进会召开,会议主题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全国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全,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市际联席会议20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市局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李京生局长通报了全国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北京、辽宁、江苏、广西自治区公安机关负责人汇报专项行动工作成绩,中央政法委、工信部安全生产司、海关总署监管司、国家邮政局主要领导分别做典型发言。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公安部副部长孙立军讲话,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枪爆打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强化重点整治,着力从源头上消除枪爆风险隐患;三是要强化破案攻坚,始终保持严打枪爆犯罪的高压态势;四是要强化技术应用,全面提升枪爆物品治理能力的水平。
在此
鄂尔多斯公安
呼吁广大市民主动上缴枪支
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线索
共同铲除枪爆隐患
创建平安鄂尔多斯
防范涉枪涉爆安全隐患、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深刻认识到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1、加强危险物品管理,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2、主动上缴非法枪支弹药,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3、私藏爆炸物品,害人、害己、殃及四邻。
4、枪患不除,社会不宁。
5、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人人有责。
6、严禁在邮寄、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危险物品。
7、严禁携带危险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8、缉枪治爆靠大家,安全情系你我他。
9、大力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
10、消除枪爆隐患,确保社会安全。
11、发现、拣拾无主危险物品,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12、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
13、群策群力开展治爆缉枪行动,同心同德建设和谐家园。
14、严禁制造、销售和使用、携带仿真枪。
15、全民投入治爆缉枪严打整治斗争,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
16、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使用、储存、持有、私藏爆炸物品、枪支弹药。
“枪爆无小事”,通过以上措施,确保民众安全,确保民众对缉枪治爆有深刻的认识。
举报电话: 110或0477—8583855
统筹审核|温伟民
值班编辑|高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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